食味记
古代言情/已完结
完结于2014-09-0105:28:02
第一话女厨子的穿越
入了冬,日头落得早,不过申正时刻,天色已然暗了下来。暮色四合,衬得远处山峦愈发苍茫。花小麦背着小半篓野蘑菇从一片矮林子里钻出,径直进了村,拐到西边第五间农舍前,在院子里稍稍停了一下,接着蹑手蹑脚蹭到东屋门口,悄声无息地将耳朵贴在门板上,毫不意外,听到了一阵异样之声。
“泰和……”女人的声音甜而腻,从嗓子眼里哼出来,意犹未尽地在空气中转了好几个弯,方才隔着薄薄的门板荡漾而出,“哎呦,你慢点……”
女人的吟哦饱含热情而富有张力,一声拔得比一声高,妩柔娇媚,直冲云霄,奔至最高点时陡然变得尖厉,简直让花小麦怀疑,自己的耳膜会因此破掉。然而须臾间,那花腔一般的吟唱却又落了下来,变得千回百转,有一声没一声的,慵懒妖娆。
花小麦向来识大体、有见地,深谙听窗根儿会生耳疮的道理,当即便冲着灰扑扑的天空翻了个教科书般精准的白眼,退后两步,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,叹了一口气。
这是她穿越到火刀村的第十天。
当花小麦还不是花小麦的时候,她也曾对自己的未来拥有无数期待。
从赫赫有名的某全国连锁厨师学校毕业,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被分配到一间五星级大酒楼实习,旁人抢破了头的机会,她却唾手可得。酒楼中那比教室还要大的后厨,各种只在课件里存在的高科技现代化厨具,闪着夺目光彩的灶台和水槽,还有不沾一丝灰尘、洁白无瑕的厨师袍……一切的一切,都让她几乎是忍不住地嘴角上翘,整个人好似堕入了云雾。
恍惚中,她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光明之路。升任总经理,当上CEO,嫁给高富帅,一切尽在掌握,可是……
她怎么能想到,五星级大酒楼的厨房,居然也会瓦斯泄漏?
封闭了一整晚的厨房里充斥着浓重的瓦斯味,肥白胖大的二厨掩着鼻子一脚踏进去,一边指挥“花小麦”四处检查,一边好死不死地伸手去摁电灯开关。然后,“砰”地一声巨响,“花小麦”被卷入一片热浪之中,眼前白光一闪,再醒过来的时候,已经变成了父母早亡,因家乡闹饥荒,万般无奈下来到火刀村投靠二姐的小孤女。
花二娘寒夜里将昏倒在院子外的花小麦捡回家,彼时,花小麦已经饿了四五天,浑身上下只剩一把骨头,嘴唇皴裂,脸色白中带青,眼看着是不成了。花二娘也没请大夫,只狠狠给她灌了两三碗姜汤下去,又熬了小米粥一点点往嘴里喂,那边厢却也着手替她准备后事,不想三日之后,花小麦竟缓了过来,便就此安顿在了姐姐姐夫身边。
花小麦后来想,幸好那天事发之时,自己因为想要挣表现而到得格外早,酒楼里除了她和二厨之外,再无第三个人,酒楼虽受重创,却没有更大的人员伤亡,这也是她唯一能觉得欣慰的事。眼下她总算是凭空捞了条命回来,但是,身处这不知何年何月的时代,以后又该怎么办?
坐在门前发了一会儿呆,屋子里的动静断断续续,始终不曾停下来,花小麦就有点没了耐心,索性站起身,晃晃悠悠出了院子,漫无目的地往村里闲逛。刚走没两步,迎面便遇上了住在隔壁的潘太公。
“麦子、麦子,你站一下!”见到花小麦,那潘太公顿时笑逐颜开,冲她招了招手,脚高步低颤颤巍巍地扭了过来,花小麦赶忙伸手扶了他一把。
潘太公往花小麦背后的篓子瞟了一眼,乐颠颠道:“你这是进林子采蘑菇去啦?”
“嗯。”花小麦就点点头,“太公你要不要,我给你一些好了,反正漫山遍野都是,我随时能去采……”
“不用,不用!”潘太公忙将手摆得好似风车,“你和你姐姐姐夫,平日惯来很照顾我们老两口,做了甚么吃的都不曾忘了我们,我哪好再要你的东西?”
花小麦仍旧从篓子里抓了一捧蘑菇,给他兜在衣襟里,一面问道:“太公叫我有事?”
潘太公面上出现了片刻的茫然,少顷猛地一拍额头,笑道:“人老啦,记性都叫我家那大黄吃得干干净净!前两日你二姐做了白糖糕,不是给我送来一些?如今那碟子还在我家,你且等着,我去取来给你。”
说罢便转身入了屋,很快拿着一个粗瓷碟子复又走出来,递到花小麦手里。
“家里还剩下些糯米粉,我二姐说,过两日还要做那白糖糕,到时候,我再给你和太婆送来。”花小麦顺手将碟子丢进篓子,笑着道。
孰料那潘太公闻言,脸上竟露出极恐惧的神色,朝后退了一大步,使劲摇头:“不要了,不要了,你家好容易舂了点糯米粉,自己留着慢慢吃才好,不可再给我们老两口送,万万不可啊!”
花小麦喉间一声笑差点冲口而出,忙死死闭住嘴,忍了老半天,方正色道:“潘太公,你不要这样客气,我二姐和姐夫常说,他们刚搬来你隔壁时,全靠你和太婆两个照应,如今他们日子宽松了点,回报二老也是应分的。”
“总之你记得我的话,不管你二姐做了什么吃食,都不必再给我们送了!”潘太公朝后再退一步,瞪大了眼睛,语气斩钉截铁,绝不容质疑。
“可是……”花小麦还想说话,身后忽然传来一阵细碎急促的马蹄声,她赶紧回过头去,就见一匹通体油亮漆黑,只额前覆着一丛白毛的高头大马,以极快的速度踢踢踏踏冲了来,瞬间已逼到近前,眼看是收不住势,要撞将上来。
花小麦这一下吃惊不小,本能地朝旁边闪了闪,慌乱中抬眸,却发现潘太公仍站在原地,连忙伸长了胳膊将他扯了过来。
人年岁大了,反应就会变慢,腿脚也不灵便,潘太公被这突发的一幕唬得两腿发软,跌跌撞撞歪到花小麦身边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。
马上的人低喝一声,紧拉缰绳,大黑马两只前蹄腾空而起,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,在花小麦和潘太公身侧咫尺停下,那人迅速翻身下马,三步并作两步奔过来。
花小麦粗略地检查了潘太公手脚,见他应是没受伤,便松了一口气,扶住他胳膊想要将他拉起来,却因人小力弱,反倒被拽了个趔趄。忽闻身边脚步声愈来愈近,胸臆中那火腾腾的怒气便冲上头顶,偏过头去张嘴就骂:“你是撞了邪了还是怎地,眼睛被鬼迷了?不会骑马还要学人摆阔,有钱没处使了吗?”
话音未落,目光已落到那人身上,登时便怔了一怔。
那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男人,宽肩窄腰身量极高,大冷天的,只穿一件蟹壳青的单袍,袖子还挽到肘弯。那衣裳也不知是小了还是怎么,紧紧绷在他的手臂和脊背上,甚至通身上下每一块筋肉的形状都能看得一清二楚。
男人长了张刀刻一般的脸,棱角分明鼻梁高挺,然而眉眼却是细长的,无端令整张脸显得柔和了许多。他大步走来,花小麦立刻觉得身畔卷过一阵冷风,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。
听见花小麦的斥骂声,男人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,却没有说话,径直在潘太公面前蹲下,沉声道:“太公,实在对不住,可有伤到哪里?”
潘太公彼时正抱着自己的膝盖天啊地啊满嘴嚷疼,冷不丁听见那人的声音便抬起头来:“你是哪个杀千刀的?若是把老头子我撞出个好歹来,你赔得起吗?”
男人嘴角几不可查地一抽,语气却依然平淡:“太公,是我,孟郁槐。”
“啊,是郁槐啊……”潘太公觑着那双昏花老眼紧盯他瞧了半晌,脸色就有所和缓,“你几时回来的,怎么赶得这样急?吓得我呀,心都要从腔子里蹦出来啦!”
“今日刚回来,听说家里出了点事。”孟郁槐皱着眉头道。
“哦,是不是你娘又……”潘太公露出了然的神色,“那你赶紧回家去瞧瞧,我没伤着,就是给唬了一跳,让麦子扶我一把就行。”说着便朝旁边指了指。
花小麦见那男人跟潘太公是认识的,站在一旁就觉得有点尴尬,忽然听见自己的名字,赶紧点点头:“太公没受伤就好,我送他回去。”
孟郁槐又看了她一眼,匆匆点了个头,对潘太公说了两句抱歉的话,翻身上马。这一回却是不敢疾驰了,只一溜小跑朝着村子南边而去。
潘太公在地上喘了一会儿,定了定心神,便撑着花小麦的手站了起来。
“太公,那个人是谁?”花小麦替他拍打身上的土,顺嘴问了一句。
“你说郁槐?”潘太公往孟郁槐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,兀自有些惊魂未定,“他可是火刀村里的头一名的好儿郎!你别看他年纪不大,已经是咱芙泽县连顺镖局里,最年轻有为的镖头啦!难得的是为人也好,平日里最是沉稳,就是他那个娘,隔三差五总要闹一回,搅得他不得安生。你刚来火刀村不久,他又时常出去走镖,想必你还不认识……”
花小麦“哦”了一声,还想说话,背后忽然窜起一股凉意。紧接着,左后方就传来一声穿云裂石的爆喝。
“花小麦,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,老娘打断你的狗腿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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